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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少小说网 > 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 > 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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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黄莲枝立刻就接嘴道,“不怪她怪谁,她是当妈的!”

陆英子哽咽着声音,“是怨我,都怨我,没把老五照顾好,他那时小,身体不好,自己饿了都不知道,硬生生把身体熬坏,他那么小,就那么懂事,也不哭不闹,我要是多看着他,就不会这样。”

陆英子说着看向温明娇,“要是他能长大,我经常梦见,性子八成跟小妹一个样,一对花棒,一个机灵,一个鬼精……可惜了,都怨我。”

温明雪听了温明曦的话,也说,“是啊妈,不怨你,这谁能想到老五身子那么差,那小子也怪让人疼。”

温明心婆娑着眼,她嘴比较笨,不知道说什么,只站在陆英子旁边拉着她的手。

倒是刚刚对付温秋苗还像炮仗一样的温明娇,这会儿彻底蔫了。

从小被李春花和黄莲枝念叨责怪久了,谈及五哥,她就害怕别人说是她克星,是她抢走五哥的福分和阳气。

李春花指着陆英子的鼻子,“你知道怪你就好!等我先走了,先去找我乖孙把你一起拉下去。”

黄莲枝嘴边挂着讥诮的笑容,这事就是温家的心结,李春花这辈子是过不去了,她也不会让这件事过去,这样一来,虽然她家排老三,也能压着大房一头。

“不用!英子姐,这事真的不怪你!”

阿平婶拧着眉,脸色沉重朝陆英子道,“你别再怪自己了,要怪就怪你家老三家的!这件事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黄莲枝惊叫道,“你别诬陷我!”

温明雪拉了拉阿平婶,“婶子,你是说真的吗?不关我妈的事,那是关谁的事?你知道些什么?”

阿平婶看着众人说,“英子姐救了我那苦命儿子一命,今天我就豁出去了,不说出来,我都觉得自己不是人!”

“大家都知道,我在副食店卖猪肉卖了多少年,但莲枝姐,以前不在供销社,而是在托儿所工作,那时候,英子姐响应国家号召,一生产完就投入工作,理发店不忙时,还跟着名生哥去开荒。”

“他们家六个孩子,到了十来岁才又凑成一家人过日子。温家老五老六那时给莲枝姐看,她在托儿所,也方便。而是又不是没拿钱的,压根不是她说的那样!她是拿钱办事!英子姐他们公婆那时候一个月才多少工资,在我们这些人里面可能不算少,但是掰一半给莲枝姐,再掰一半给看三妹四妹的小姨,自己能剩多少,这叫对孩子不好吗?”

众人哗然,有些唾弃地看向黄莲枝,原来是拿钱办事的,刚刚还说得好像那是自己亲儿子亲闺女一样。

“我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从那时候开始,英子姐就私下托我给莲枝姐留猪骨头,让她回去炖给孩子喝,骨头我每天都留了,有时候还会买些猪肉。”

“但有时候我瞧见明河那小子,黑不溜秋干瘦干瘦的,就偷偷问他,有没有喝到三婶给你炖的猪骨头,他说喝了,和妹妹都喝了汤,但是骨头都让给秋苗姐和两个哥哥吃了,不是他妈买的,他没份。”

“明河这孩子懂事,以为猪骨头不是自己妈买的,能喝汤就足够了,也知道自己爸妈工作不容易,那孩子也不哭不闹。后来我问他,怎么不跟你妈说,他说妈干活不容易,回家要被奶奶骂,干活回来还浑身好疼,都是为了给他们吃饭,可他妈自己也吃不饱,有东西吃就好,不想说。”

温明娇呜呜呜地哭,她早就没有了小时候的记忆,但她调皮,会自己偷东西吃,所以小时候才经常被三婶打,长大了也不喜欢她。

被红袖章押着的温秋苗,看不惯别人这样欺负他妈,嘴角挂着讥诮,“明明是自己蠢,自己不会说,长了嘴干嘛,别什么事都怨我妈!”

原本就又气又悲的陆英子,听到这话,想起温秋苗收别人东西,那样害自己女儿,害得明曦的名声都被人笑话。

她狠不下心去叔嫂家门口泼粪,但实在气不过,心肝一阵一阵的疼,一时奔到墙边,拿起丢在墙角的木棍,劈头盖脸往温秋苗身上一顿打。

“我闺女,我儿子招谁惹谁了!你们一家子黑心肝,做这种事坏我女儿名声,现在看她有了好人家又眼红了!”

温秋苗四处躲闪,陆英子被人拦下,还抡着木棍指着温秋苗,“从小到大,四妹平日里做什么好的没想到你?你要这样对她,你们是想看她去跳河才开心是不是?”

她又恶狠狠指向黄莲枝,“你这个疯婆娘,还有你这个疯婆娘养的贱蹄子,你说说,你们这样,对得起我们家,对得起明河吗?”

陆英子打着骂着,自己已经泣不成声,温明曦原本还在心里鼓掌,觉得大快人心。

看着看着,也心疼起来,多能干的人哪,居然气哭了!

四周乱糟糟的,黄莲枝一时也不敢反抗,只能转移阵地,不想自己女儿的丑事还被提起,她的老脸可以不要了,她女儿不行,还要嫁人呢!

拍拍大腿,一阵旋风一样想去扯阿平婶的衣服,“你别胡说八道,你有什么证据?是你和她串通好的吧!你们那么熟,你一定偏袒她,难道还能和我站一边!”

阿平婶越说越激动,朝黄莲枝大吼一声,吼得黄莲枝愣了一愣,“我是没证据,过了那么久,我也找不到证据!但我说的话就是证据!实在不行,我现在就对天发誓,如果我说谎,就让我那傻儿子一辈子好不了,行了吧!”

李春花身子一软,往后退了两步,幸好温明阳和温明雪扶住了她,她一时间好像苍老了几岁,指着阿平婶颤巍巍问,“阿平,你说的是真的吗?真的是这样吗?”

阿平婶哽着一张因为过渡激动而涨红的脸,“我都这样了,连我儿子都堵上了,您还觉得我是骗人的吗!?”

黄莲枝指着阿平婶唾沫横飞,“她是瞎说的,简直就是放屁!那时候他们俩那么小,怎么啃骨头,是他们吃不下,不要的,我才捡了给我家的娃娃吃,明明就是他们不要的!”

阿平婶越吵越上头,彻底炸了,和黄莲枝对喷,“我放屁?你才在放屁!这么多年,我真是受够你了,我如果放屁,那你就是天天在放屁!你说话都是放屁!”

“你口口声声都说你爱孩子,把别人的孩子当成自己的,才在镇上托儿所得了工作。可你是怎么对那些孩子的?”

“其实你一点都不疼别人的孩子!拿了钱的你也不疼!你在托儿所工作,每天去副食店买菜,就买半斤,肉一点不舍得买!剩下的钱就塞自己兜里喂你三个孩子!半斤菜,那么多孩子怎么煮粥?”

“你每天赶早,在副食店门口捡别人撕掉不要的破烂菜叶,别人问,你就说是捡回去给养的鸡鸭吃。”

“放你娘的屁!你是买去托儿所煮粥,你们家的鸡鸭吃得都比那些孩子好!顿顿让孩子吃黑绿稀菜粥,那能叫粥吗?那是稀菜汤!米都见不到几颗的米汤!”

温明曦听了,先是震惊,后是唾弃。

要知道这年头,人都节俭,粮食也短缺,人们只求吃得饱,根本不会,也不舍得浪费。

那些副食店被扔掉的菜叶,得有多烂,烂成什么样才会被扔掉?

这个时代的人,实在又勤简,但凡摘一摘还能吃,都不会舍得把叶子扔了。

可想而知那些粥是多黑心,偏生孩子都不懂,只要能吃饱就成,不像后世的孩子一样娇养,吃惯了好东西,会挑剔。

温明曦心中五味杂陈,庆幸自己生活成长在一个富足的年代,也庆幸自己生命中遇到的,大多数都是好人。

同时也为这个时代匮乏的物质感到悲伤。

不过没事的,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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