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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星。

而现在,她在陆希的眼睛里又看见了夜空和星星,那是她所熟悉,并且喜欢的。

陆希其实不知道艾米为什么忽然好像不害怕了,不过这总归是好事,于是她一边跟艾米说着没什么营养的话,一边仔细观察了一下小孩子的后背。

寄生胎是罕见病,但全球人口那么多,即使发病率只有五十万分之一,那也是个巨大的数目了。陆希本人倒没见过,可是看过的病例照片却多了去,别人也许害怕,她是绝对不会害怕的。

依她看,艾米背后这个寄生胎并不大,其实在子宫内的时候就已经被吸收掉大半了,只是恰好留下了头胸部,所以就在艾米背上呈现出一张人脸——这可比一个包块要吓人多了。

因为怕触碰会让艾米恐惧,陆希没敢上手摸,但也能确定这个寄生胎跟内脏是毫无关系的,应该只是寄生在后背的皮肤下面,如果离脊椎不太近的话,手术切除也没多大难度,只是创面会比较大,但如果有圣光治疗的话也不过就是一刷而已。

但是她现在并没有一个会圣光的人在旁边辅助,那么要考虑的事情就太多了。好在艾米还小,有的是时间。

陆希沉吟了一下,把艾米还给卡玛:“如果你愿意的话,带着孩子跟我走吧。她并没有被魔鬼寄生,不过是生了病,我会找到办法治好她。”得,这是她第二个许诺下的病人了。

卡玛完全没有想到艾米竟然是可以治愈的,一时间她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能,能治好她?”她以为如果能在伯爵小姐的庇护之下让艾米安安稳稳地度过一生就已经是最圆满的了,但治好——这个意思是说艾米可以跟正常人一样的吗?这张仿佛魔鬼一样的怪脸,是可以消失的吗?

陆希又沉思了一下——如果没有圣光治疗,那么术后留疤大概是没跑了,但身上有疤对平民来说简直太常见了,日常干活的时候被擦伤划伤,或者蚊虫叮咬,每个人身上都有或大或小的疤痕,这都是正常的嘛。

于是她就心安理得地点了点头:“是的。所以不用这么担心,带着孩子去休息吧,明天我们就要出发了。”

卡玛迷迷糊糊地抱着孩子离开了房间,感觉自己像走在云朵上,整个人都能飘起来。她有点怀疑自己是在做梦,等到梦醒了,也许伯爵小姐会消失,她仍旧是在柴堆上,或者好一点会是在黑暗的地窖里,抱着她的宝贝,生怕别人会发现。

所以她决定今天晚上不睡觉。不睡觉,就不会醒,那么即使是梦,也永远不会消失吧?

陆希不知道卡玛已经打定主意要熬通宵了,等人走了,她就看了一眼约翰:“我还以为你刚才就会打断我呢。”对于她救下卡玛和艾米,看得出来约翰并不赞同,甚至就在她伸手去抱艾米的时候,约翰还按住了剑柄。陆希真以为,她说带卡玛母女走的时候,约翰会立刻反对。

约翰的确是想反对的,事实上他当时的确想打断陆希的话,但他的手触到剑柄的时候,改变了主意。

“跟那个狮子有关吧?”陆希瞥了一眼他腰里的佩剑,似笑非笑。说来也是挺神奇的,尽管纹章镌刻在剑身上,但剑归鞘之后,剑鞘之上也会隐隐映出狮头的形状,若隐若现,假如仔细看还会觉得它好像在动,也不知道是不是光影造成的错觉。

反正就挺神奇吧,陆希觉得,这会儿她渐渐能看见“绚烂多彩的魔法和神术”了,大概时空管理局也……没那么坑爹,广告还是有几分可信度的?

约翰低了低头:“您是伯爵小姐,您的命令便是我们的意愿。”

陆希嗤地笑了一声——她信这个邪呢,从黑莓镇出发的时候,她还想回去收拾一下东西,那时候她的话怎么不管用了呢?

约翰把头又低下一点儿:“您展示了玫瑰家族的意志与勇气。”不过等回去之后,伯爵大人的意志才是整个长云领最高的声音。

玫瑰家族——陆希感觉自己一阵牙酸,不过这不重要,管它玫瑰还是玉兰的,一个称呼罢了,重要的是:“伯爵大人应该不会反对我收一个女仆吧?”可不能人带回去,再被那位冯特伯爵给送上火刑架,到时候她可真救不了。

这话问得约翰无法再回避,沉吟了一下只好说:“您是个仁慈的人……但是那个孩子——从来没有人说那只是病。”

“那是因为没有人把那个当成病治疗过。”陆希哼了一声,“我以为骑士也应该是仁慈的。”

“骑士是为了守护。”约翰纠正她,“魔鬼必须消灭,否则只会给更多的人带来灾难。那个孩子——也不仅仅是她的后背,她还传播了诅咒。”

“是汉克说的吧?”陆希揉了揉眉心,这个问题还真得弄清楚。现在她揭穿汉克,算是把村民们都震住了,甚至忘记了追究什么诅咒,但是等他们反应过来,这事还没那么容易过去。

“长云领绝不庇护魔鬼。”约翰坚决地说。庇护魔鬼的名声如果传出去,长云领都将被划为堕落之地,会被王室和教廷一起征讨,变成过街老鼠人人都能喊打。另外,魔鬼是人类的死敌,这是绝对无法改变的,长云领厌烦教会的虚伪,可是他们不会与魔鬼为伍。

“那就把汉克带来吧。让我瞧瞧这诅咒到底是怎么回事。”

伯爵小姐(六)、我会配置炼金药水

汉克被拎到陆希面前的时候, 整个人都是崩溃的——脸色灰败,目光涣散,显然在众人面前让他承认自己是靠造假上位, 对他实在是极大的打击。

不过拎着他进来的丹尼尔半分同情心都没有, 直接把他丢到地上:“伯爵小姐要问你话。”

汉克直愣愣地抬起头来,辨认出陆希之后, 忽然间好像活过来一点, 翻身就想爬起来:“那孩子——”

丹尼尔的剑直接就压在他肩膀上,把他又按回去了:“老实点!”

汉克被压坐在地上,却直着脖子盯着陆希:“小姐,那个孩子,那孩子真的是魔鬼!”

“哦?”陆希一阵好笑,“就像你真的得到了神谕一样?”

汉克的肩膀一下子就耷拉下去了:“不, 我, 我说了谎……”他整个人都像被抽走了脊梁骨一样, 只差瘫下去,“主收走了赐予我的恩泽, 我, 我已经是主所厌弃的人了……”

“嗯?”陆希这下倒有点诧异了, “神弃?”

“是的。”汉克悲伤地看着自己的手,声音低得几乎听不清,“我已经是, 被神厌弃的人……”

丹尼尔轻嗤了一声,向陆希解释:“他说他已经没有信仰之光了。”

等下, 信仰之光还会消失?神恩还能收回去的?

陆希这下是真的诧异了:“你的信仰之光消失了?真的?”她倒是看见白光转暗, 但还以为是汉克后力不继呢。话说这个事做何解释呢?觉醒的能力, 还会再消失吗?

汉克双手掩面:“是的……我辜负了主的恩泽……”当他说出没有神谕的时候, 他看见那些村民诧异和失望的眼神,他们像在看一个骗子,而他能够感觉到,力量从他身上被抽走,信仰之光消失了……

他不应该说谎。汉克痛苦地想。他不该因为怕死而说谎,更不该因为怕死而承认自己说谎,他应该让他们点火,哪怕被烧死,也比亲口揭穿自己要强。他这样做,失去的不只是村民对他的信任,还有他们对主的信仰。那位牧师给他留下的任务,他终究是失败了。

他应该死。汉克紧紧捂着自己的脸——神弃者只有这样才可以赎罪,才能得到主的宽恕。

但是,在他死去之前,他仍要揭穿女巫和魔鬼,不能让魔鬼继续散播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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