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凤侣
这几日的明月影喜欢上了刺绣,经常整日坐在房中绣花,连饭都顾不上吃。
这天,她坐在窗边,绣着窗外枝头上刚抽出的绿芽。
「小姐,妳猜猜怎么着?听丹青说,将军和公主圆房啦!」
「圆房?」明月影手上动作未停:「那挺好的啊。」
胭脂瞧着自家小姐的神情,不似故作不在意,倒像是真心替她们开心。
她不太理解。
见她迟迟不说话,明月影抬起头,「怎么了?」
「胭脂不明白。」
「不明白什么?」
「小姐怎么能……就这么放下了?」
明月影反问:「妳会不会觉得,那段日子的我,特别的傻、特别可笑?」
「反正我觉得挺可笑的,」不等胭脂回答,她又说道:「仗着她拿我没办法,我可是做了许多连我自己都看不下去的事。」
「是有点傻,傻的让奴婢心疼,但小姐不可笑!」胭脂否认:「小姐只是爱错了人,并不是小姐的错。」
「心疼吗……」明月影表情微妙:「反正都是过去的事了,如今她俩过得好就行了。」
胭脂静静看着她,不说一句话,也不知该说什么,内心五味杂陈。
「喔对了,」明月影放下绣针,问道:「妳觉得,乡下庄子里,那个阿远怎么样?」
「阿远?那个赵老管事的儿子?」胭脂皱着眉想了一会:「勤劳能干,把庄子上下打理得井井有条,人也特别有礼貌,还不错。」
「是吧?我也觉着不错。」
「小姐是想让他来上京管府上事务吗?」
明月影答非所问:「胭脂啊,妳跟了我这么久了,也到了嫁人的年纪了……」
胭脂听出她话中意,「扑通」一声跪下:「胭脂不愿嫁!只愿跟着小姐!」
「跟着我有什么好?」明月影自嘲:「到时我将庄子送给你们,妳嫁过去就是当家主母,比现在伺候我好多了。」
「奴婢何德何能?」胭脂声泪俱下:「奴婢的命是小姐给的,胭脂愿将此生奉献给小姐以报答您的大恩大德!」
「其实妳不必如此……」
「当年若不是小姐将胭脂买下,如今我怕是早就被扔进了乱葬岗!」胭脂抽泣着:「是小姐把我从地狱带出来,我……无以为报……」
「快起来吧,不嫁便不嫁,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明月影感嘆:「也是,这府中上下,只有妳待我最好,妳愿意跟着我,是我的福气。」
「您是主子,更是胭脂的良师益友,」胭脂眼里满是激动之情:「能遇见小姐这样的主子,是胭脂三生有幸!」
明月影笑了笑,有如冬冰融化、春回大地:「好。」
胭脂这才舒了口气。
我的小姐啊,我不似妳这般有慧根,我一旦爱上便无法忘怀。
这辈子既已心繫小姐,即便小姐于我无情,我也绝不会再爱上其他人。
公主有将军悉心照料,丹青和丹墨难得閒着无事,坐在厢房中嗑着瓜子。
丹青:「妳说说,这段日子,咱们可是经历了不少事。」
「咱们只是看着她们经历,再说了也没特别可怕。」丹墨淡定喝了口茶:「天下哪有夫妻不圆房的?」
「妳也挺可怕的,」丹青瞥了她一眼:「话说,妳那春宫到底哪弄来的?」
「上次不说了吗?集市上那家铺子。」
「妳去那不彆扭嘛?」丹青虽然没亲眼看过春宫,但想像中的样子总令她起一身鸡皮疙瘩。
「做宫女的,脸皮得厚!」丹墨语重心长。
丹青差点给瓜子噎着了。
「我还打算之后也给胭脂买一本去,不过前提是她得有那机会。」
丹青顺了顺气,感嘆道:「她倒是挺勇敢,这是一条不归路呢。」
和主子的爱情不太会有终点,因为连都很难找着。
钦佩她的同时,也替她感到不值。
丹墨:「我倒是觉着,她能有办法把这条路走出万丈光芒。」特别是她俩现在在侯府朝夕相处,机会可大了。
丹青好奇道:「妳说这跟女人在一起,到底是个什么滋味?」
丹墨扳着指头:「不用生孩子,又有个能知冷知热的,反正比嫁给男人好太多了。」若让她不必出府嫁人,那她就找个侍女相濡以沫,也不错。
丹青开玩笑地挑眉:「那要不……咱们俩也凑合过看看?」
丹墨不轻不重给了她一拳:「做梦去吧,谁想和妳过日子?」
丹青吃痛,嘟囔道:「我也只是说说罢了,妳以为我就很稀罕跟妳过啊?!」
丹墨翻了个白眼:「喝妳的茶,否则我不介意再揍妳一顿。」
丹青学着她的样子又说了一次,看到她将手举起,这才乖巧闭上了嘴。
她反覆思索着丹墨方才说的。
『比男人好太多了。』
也对,世间男人大多是凉薄的,朝三暮四,的确不值得。
于是乎,丹青得出了一个结论。
——或许找个女人相知相惜,做一对凤侣,也是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