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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节

 

为“伪货”。

是的,没错,杨香薇在计划的时候,将这个“品牌”理念也竖立了其中,直接找到户部,非要弄一个什么“薇字号”。

“你弄什么干嘛?”

“大人,当然得弄,不弄你以后怎么收税?”杨香薇巴拉巴拉,将税物系统给讲了一遍。

祂讲得很简单,种地的老百姓才多少钱啊,你收一辈子也收不了多少钱;可商人不一样,随便几个有钱的商人,他赚得越多,你收得税越多,财政就越有钱……

简单的理,懂?

杨香薇的“薇字号”其实就是官府批的“经商许可证”,唯有有了这个东西,才是“合法经营”,受到官府的保护。

当然了,官府也凭这个收商税——别看只有小小的百分之几,但商人赚得越多,你收到的税岂不就越多?

不同的产品,还可以收不同的税。

除此之外,杨香薇还立了一个“发明专利”,这东西是祂发明创造出来,也就只有祂“薇字号”出品才是正品,其他就是假的。

假货,官家可是不允许的。

当然了,若是你想生产这种专利产品,也不是不可以,到官府这边来登记、竞标。

谁得了“标”,谁就能够拥有生产这种专利产品的权利。当然了,对于户部来说,操办了这一切,可是有好处的:

1、前来竞标的,都需要“合法”身份,那么你是不是就能够摸清楚商人的身份了?而这个身份,是为来年收税做准备的。

2、商人使用别人的专利产品,需要交税+专利费。税是给国家的,而专利费则是给杨香薇的,也就是专利发明人。

专利费一次性买断,或者分次给付。

但不管是哪种,只要走官府,杨香薇这个利益所得者,照样得先交税,才能够划到私账。

也就是说,户部一下子收了两次“税”——因为有两个不同的对象。

这笔账一算,户部尚书瞪大了眼睛:我靠!还可以这样?!

感觉这钱,就给白捡的似的。

既惊又喜,二话不说,写好奏折,上报了老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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