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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往事(上)

 

十六岁那年的夏,宋聿第一次见到秦招招。

挺漂亮一小姑娘,独自站在酒吧二楼的看台上抽烟。

是那种细长的女士薄荷烟,她悠悠地吐出一口烟雾后,那根烟就轻盈盈地被夹在少女修长白皙的指间;黑长直发一侧垂在胸前,另一边则被别在耳后。

薄烟未散,半掩她转过来的脸,似乎和他对视了,又似乎没有。

潇洒而清冷。

宋聿收回视线,没再往那个方向看,低头安心弹自己的吉他。他在酒吧兼职吉他手,偶尔也唱几句,不为挣钱,只是兴趣使然,无聊打发时间。

家里不要求他独立,只希望他能修身养性沾沾文艺气息——宋家祖祖辈辈不是写书就是艺术家,大伯家的堂姐两周前在国外办画展,整天不务正业、不是打球就是玩吉他的宋聿被耳提面命地又教育了一顿。

可他不长记性,又偷偷溜出来,只想自由,不愿被任何人、任何事束缚住。

凌晨酒吧清场,宋聿换了衣服出来,远远地,看到吧台那儿两叁个小男生正围着一个女孩肆意调笑。

女孩没喝醉,眼神不屑又傲慢地看了那几个人一眼,嘴角一抹冷笑一下子把他们给激怒了。

“你他妈装什么清高——”

话还没说完后脑勺就被重重地打了一下,那个长的贼眉鼠眼的男生气急败坏地骂了一句,回头一看,嚣张气焰霎时熄了。

他们几个是酒吧常客,他是认得宋聿的。

关于这小子的传言,也听了不少。

宋聿刚来这片儿的时候,因为长的太高调又没什么背景,没少被酒吧里鱼龙混杂的人物找茬;理由是他们的女朋友总是看他,这些人觉得自己没面子。

争执起来打架自然是不可避免的,宋聿和一帮人混战,打的头破血流进了医院。出院以后,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当时第一个站出来挑事动手的人,发了疯一样把对方打了个半死,最后当然抵不过对方人多势众,又被打进了医院。

可令所有人想不到的是,这次宋聿伤好出院,第一件事还是找到那个人——这次直接把对方打骨折,把警察都招来了。不过这回宋聿没住院,因为那个人的兄弟们都莫名有点怵这个疯子一样的小白脸了,来帮他的没几个。

人少,宋聿打的过,就是赔了一大笔医药费。

但他家好像挺有钱的,也不在乎这仨瓜俩枣。所以直到那混混又活蹦乱跳了,宋聿闻着味儿就追过去把人往死里揍了一顿。

他不是疯子,他是疯狗。

谁敢咬他一口,天涯海角,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就一定追着你咬回来。并且他的报复是无穷尽的,一次又一次,让你看到他就想起被揍个半死的痛苦回忆。

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出来混,脾气硬的可能有很多,但真正横的却没多少,而像宋聿这种不要命的,寥寥无几。

那个混混到后面看到宋聿就跑,但仍逃不过被“追杀”的日子,最终崩溃地跟宋聿道歉求和,求他放自己一马,这件事方才了结。

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找过宋聿的麻烦了。

杀鸡儆猴,可谁都怕自己是那只鸡。

那几个人悻悻然离开了,宋聿回神一看,这才发现女孩就是之前在二楼看台抽烟那位。

对方静静地看着他,眼底带一丝警惕,宋聿不由得失笑,凌厉不羁的眉眼刻意柔和了些许。

他走在前面,把后背留给她,省的她害怕,“走吧,我送你出去。”

宋聿走了很远,身后一直静悄悄的,少倾,才听到轻快小跑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你……你叫什么名字?”追上他后,少女放慢脚步,跟在他身后发问。

“……宋聿。”他实话实说。

那之后他再没去过那间酒吧——远在海外的外公外婆往家里打了好几通跨国电话,说想他了,逼他去他们那儿住一段时间。

一个多月的异国游荡,宋聿把那晚的邂逅忘了个干干净净。直到回国后去了学校,他身后传来一道耳熟的声音:

“宋聿!”

他回头看,然后脑子里突兀的记起了那晚的一切——她的长相还是很有辨识度的,没有了酒吧气氛的加持,她身上反而多了些天真烂漫的学生气。

“我找了你好久,你后来怎么不去了?酒吧的人也都不知道你家在哪儿,又没有你的联系方式。”她说,好像他们是什么阔别已久的老友。

宋聿的确没有给酒吧留联系方式,他散漫惯了,不喜欢拘束,在酒吧的工资也是日结,说不准第二天去不去,纯看心情。

“对了,我叫秦招招,招摇过市的招。”她好像对他很感兴趣,语气里都是雀跃。

那个时候,宋聿还不知道后来会发生什么,他的态度也算友善:“你好,以后都是同学了,互相关照。”

开学不到一周,开始有同班或其他班的女孩躲在不远处偷偷地看宋聿,或是往他桌斗里塞纸条。他忙着参加校篮球队选拔,来不及一封封拆开看,一股脑往垃圾桶里扔的时候,看到班里第一名那个男生也在扔。

好像是叫……晏承?他不太记得了。

对方五官比他还要更精致些,学习也好,但气质太过孤傲阴郁,也完全不处理任何人际关系;所以那些女孩尚且能鼓起勇气找宋聿攀谈,却没有一个敢舞到晏承面前的,偷偷塞一封情书已是极限。

收拾那些纸条和礼物让宋聿不厌其烦,但更让他烦躁的是,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秦招招也加入了那些人的行列。

她人如其名,所作所为比所有人都要更招摇些。很快,周围的人都知道秦招招对宋聿有意思了,但凡看见他们两个同框出现,眼神总是带着想看热闹的暧昧。

宋聿很不喜欢别人死缠烂打。他是对秦招招有好感不假,但不是这个锲而不舍追求他的秦招招,而是那晚在酒吧,情绪淡淡地抽烟、像一轮不可高攀的明月般的秦招招。

两人初见时因为缘分使然萌生出的那一丁点好感,很快就被秦招招消耗殆尽了。

宋聿对她的态度越来越不好,他厌恶纠缠和拘束,讨厌别人总是管着他,盯着他,但偏偏秦招招最喜欢做这些事。而且不管他怎么拒绝,对方还是一如既往。

她以为她只是在追求、讨好,但其实是在无形之中给他施加压力和枷锁。

宋聿都不知道她到底哪儿来那么多的热情和毅力。

她想尽办法换座位到他身边,闲暇时间就趴在桌子上偷看他,还以为他不知道。

他故意为难她,说她考到第一名就接受她的礼物,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消停一段时间了;结果她安静了没多久,还真考了第一名。

她讨好校篮球队的所有人,买了很多水以他的名义一瓶瓶发下去,到他这儿,除了水还多了一个新的冰袋。围观的其他人看见了,一个个起哄的厉害。

可宋聿丝毫不感动,只觉得厌烦——他也以为他会一直这么厌烦下去,或许忍到毕业就好了。

后来,学校举办文艺晚会,宋聿报了个话剧。他的节目里大部分人选都定好了,只缺一个女孩来扮演夜莺。夜莺的演出服又厚又重,颜色暗淡,要背的台词还多,他迟迟找不到愿意出演的人,这时候,又是秦招招,自告奋勇地接了下来。

演出很成功,宋聿在后台帮秦招招把夜莺头套摘下来时,看着她汗湿的头发和热红的脸,不知怎的,心口突然揪了一下。

他不敢细想那种心脏的酸胀感到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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