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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坐在她前面的杜晨哲轻轻咳嗽一声,胡一芹慌忙把名字写上,借着眼睛的余光和杜晨哲一起站了起来。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萧爱云也站起,大家一起交了卷子,鱼贯而出。

萧爱云一出来就对等在廊下的陶南风说:“什么事都没有,各做各的卷子,杜晨哲与胡一芹挺正常的。”

陶南风点点头:“没事就好,也许是我们多心了。”

萧爱云看着与叶勤微笑说话的杜晨哲,越看他越不顺眼,哼了一声。

“这人先前对着你念诗,一幅要追求你的模样,结果叶勤帮他投稿成功,他马上就和叶勤谈恋爱,这样的人心机太深沉,我不喜欢。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担心叶勤被他骗了。”

陶南风摆了摆手:“他先前也不算追求过我,只是一首诗而已,说明不了什么。”

留齐耳短发、浓眉大眼的胡一芹和大家笑着打过招呼,大大方方随着众人一起往外走。经过杜晨哲、叶勤时,笑容更加灿烂:“杜书记今天考试,叶知青也来送考啊。”

胡一芹态度和气、亲近随和,给人的感觉像个邻家大姐姐。谁也没有觉察到,她的右手紧紧握着拳头,食指、中指的指甲狠狠刺入掌心,沁出丝丝鲜血来。

上午考试,下午批阅试卷之后会将结果公示,贴在小学大会议室墙面上。

会议室的红砖墙上用木条框出一个布告栏,一半挂了块黑板,另一半可以张贴大字报。

萧爱云几个回到知青点吃午饭,李惠兰问:“你考得怎么样?”

萧爱云笑得很有自信:“考得还可以。后面的小作文我写得挺痛快的,好久没有考过试,还真是挺想念的。”

李惠兰笑得前仰后合:“也就是你,喜欢考试。人家都说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像你这种一提考试两眼放光的人,就该去当老师。”

萧爱云问叶勤:“杜晨哲考得怎么样?”

叶勤摇了摇头:“他说不行,到底还是毕业了六年,一些语文知识都忘记了。”

萧爱云安慰她:“没事,他作文的分数肯定很高。只要求写三百个字,题材不限呢,写诗也可以的。”

一提到作文,叶勤便笑了起来:“题目是什么?我觉得他的作文分应该挺高。只是他这个人向来低调,不愿意自夸。”

这话……萧爱云翻了个白眼:“好好好,杜书记低调有内秀,我自夸得意洋洋好吧?”

陶南风被萧爱云这个白眼惊到,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叶勤被萧爱云一怼,不好意思地咬了咬唇:“好了,是我说错话,你大人有大量,不要和我计较。”

萧爱云这才心情愉悦,打了个哈哈:“作文题目很简单,家乡。以家乡为名,写三百个字的小作文,题材不限。回头你问问杜知青,他写了什么大作,也让我们拜读拜读。”

叶勤点点头,笑得眉眼弯弯。

这边宿舍大家有说有笑,杜晨哲那边却是阴云暗沉。

杜晨哲听胡一芹把卷面情况一说完,气得青筋直冒:“你这也不会、那也不会,为什么非要考语文?你考数学不行吗?你真是要把我害死!”

胡一芹双手快拧成了麻花,一脸的纠结。

“我,我也不知道会考这么难啊。我原本想着教小学嘛,不就是改个病句、默写首小诗,哪里知道搞得跟高考一样,这么难!不过……作文我有写诗,我把你以前写过的一首诗放了上去,这样他们就不会怀疑你了。”

杜晨哲这才松了一口气:“哪一首诗?”

胡一芹的笑容近乎讨好:“就是那首:真的,我看见过半棵树/在一个荒凉的山丘上/像一个人/为了避开迎面的风暴/侧着身子挺立着……”

杜晨哲一口老血差点吐了出来:“谁让你写这首诗!这和家乡有什么关系?”

胡一芹看他生气,有些不知所措。

“我,我又没办法猜到题目,和家乡有关的诗我都记不住啊。就这首诗是你以前送给我的,说我有这半棵树的坚韧,我记得最牢。再说……我把‘一个荒凉的山丘’改成了‘我那荒凉的家乡’,也勉强靠了个边,是不是?”

杜晨哲急得在屋里转圈圈:“糊涂!糊涂!”

胡一芹看他脸色不对,也有点慌:“你怎么了?是我写的不对吗?反正你也没打算去当老师,你怕什么。”

杜晨哲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这首《半棵树》哪里是他写的!当时随口哄哄胡一芹,把现代诗人牛汉的这首诗拿来送给她,哪知道她别的记不住,偏偏记了这一首。

丢脸,丢大发了!

李敏丽是语文老师,也是文学爱好者,牛汉的这首诗那么有名,她肯定读过。自己在考卷上剽窃名人的诗歌作品,还生搬硬套往《家乡》上靠,太丢脸了。

胡一芹小心翼翼地看着杜晨哲的脸色,再一次问:“你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杜晨哲摆了摆手,长叹一声:“算了,你不要管这个,安心准备试讲吧。考试这一关我已经尽力帮你,后面的路就得靠你自己。”

胡一芹重重点头:“试讲我不怕,我已经借了一本三年级的课本,就教小朋友认字、读书、写字嘛,没问题。”她向来口才好,态度和蔼可亲,试讲她是真不怕。

杜晨哲冷着脸说:“这是我最后一次帮你。如果你顺利当上小学老师,请你以后不要再拿往事来威胁我。”

胡一芹内心一阵剧痛,她死死咬住唇,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我,我并没有威胁你的意思。我只是央求你帮忙,我的心里从来都是只有你呀……”

杜晨哲低着看向胡一芹。

长年在农田劳作的胡一芹皮肤晒得黑黑的,穿着件格子短袖衬衫、阔脚黑布裤、红色塑料凉鞋——和村姑没有什么两样。

这样一个平平无奇的姑娘,虽然把她最珍贵的东西奉送给了他,但他却半点也没有感激。他是个浪漫主义者,也是个实用主义者,非常矛盾的结合体。

杜晨哲有文采,为人浪漫,能将脑海中的画面转为美丽的诗句、感染读者。他喜欢一切美的东西,陶南风的精致漂亮、叶勤的娇憨可爱、夕阳、落霞、田野麦浪……

但同时杜晨哲又是功利的。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当上了知青点的书记,寻找一切能够为自己提供帮助的人。

胡一芹长得普通,家中无权无势,除了一颗爱他的心,还有什么?

杜晨哲无情地眯起双眼,眸子里透着冰冷的光:“可是我的心里没有你,这一点你是知道的。我没有强迫你,也没有说过我需要你、我爱你,是不是?”

胡一芹肩膀向下一垮,整个人都没有了精气神。是啊,剃头担子一头热,一切都是她自己心甘情愿。

“如果你再纠缠下去,我们连朋友都没得做。我希望你好自为之,不要把我们纯洁的友谊玷污。”

杜晨哲的话语里透着寒意,听得胡一芹的一颗心似泡在冷水里,整个都凉透了。

胡一芹苦笑一声:“好,我知道的。我不会再打扰你,祝你爱情甜蜜、生活美满。”说罢,她缓慢转身,安静离开。

农场小学的办公室里,李敏丽正在批改试卷。

说是说公平竞争,绝不为萧爱云开后门,但李敏丽还是先把她的试卷抽出来批改。改完之后计算了一下分数,在右上角用红笔写了个大大的90。

“嗯,90分,很高了,应该能够进前五。”李敏丽自言自语。毕竟只有前五名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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