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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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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他们分别睡在两间客房,盛凌薇想给叶恩弥找件睡衣,却不期然从主卧的衣橱中翻出一只水晶鞋。它刻纹细腻,光彩熠熠,唯独鞋跟断出一线裂痕,竟成为某种颇具艺术性的缺憾。

摸在手里触感温润,是一颗清莹如晶的心肝。

卧室衣橱只有沈恩知常用,该是被他藏在那处角落。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让他决定收起这件礼物,已经没必要问清。

盛凌薇将它安放到自己鞋屋的展示柜中,与小时候叶恩弥送的那双牛津鞋并列。

后退半步,抱起手臂盯了片刻,盛凌薇抬手松松挽起长发,转身关灯离开。

她并不一定非要从这里面挑一双来穿。

戒指

◎这两处皮肉是与别处不同的◎

盛凌薇并没有出席沈爷爷的葬礼。

近些日子以来, 她行事颇为低调,鲜少公开露面,也将许多商务合作机会转给旗下工作室签约模特。业内传言她经过那一番舆论滑铁卢, 已经萌生功成身退之意,正在一步一步转型幕后。

而盛凌薇眼见时机成熟, 在严愫的筹划下忽然亮相巴黎, 接受几家一线时尚杂志专访, 宣布接下来的诸多品牌发布计划。与前一阵的沉寂形成强烈反差, 一时赚足关注与曝光。

这段行程末期, 她接到沈恩知的电话。他并不寒暄,口吻依然很淡,只是简略告诉她,爷爷去世了。

盛凌薇当时身处一场社交冷餐会, 挂断电话, 神情如旧, 一滴眼泪也不流。

她甚至没有动过临时回国的念头, 除去事业安排要有始有终,也是因为自己常年身处海外,和盛长荣闹得很僵,在与沈恩知解除婚约后,如果再出现在那样的场合,势必会引起一番议论。

爷爷不在了, 她终于与自幼生长的根基彻底割离。

而叶恩弥也处在同样的境地。

举办葬礼那天, 盛凌薇回到位于北京的寓所。随身没带行李, 鞋包珠宝都要养护, 衣物也由小鹿带到工作室, 分门别类送去清洗熨烫。她一身空泛地回了家, 身上和心里都了无牵挂,一眼就是客厅地毯上沉默着的他。

叶恩弥仰躺着,挺拔的脊梁微微弯折,情态凝定,像一株植物的根茎。他只是盯住天花板看,眼睛有些放空,好像什么也没有想。听见门页开合,瞳孔才慢慢有了神采,一只手撑起身体望过去,低声叫她:“薇薇。”

盛凌薇感知到他的目光,轻忽而浮荡的,没有聚点,似是刚刚从眠梦中苏醒过来。

和以往不一样。他的双眸从来都明亮。

她问:

“是今天么?”

“是今天。”

无需特地说明细节,每个人都知道答案。

他们此时的心情,都具有相似的面孔。而细微之处,到底有所不同。

每一刻的时间走过去,年少时与他撕碎心肠的一场离别,以为全世界都为此天崩地裂,如今却在人生这庞大的阴影下显得不足一提。

她脱了外套,上前去抱他。叶恩弥慢慢舒展开身体,半坐半靠起来,与她肩臂相抵,晒在午后融暖的阳光里。

他用手抚摸她薄薄的绒衫,经过长途飞行,接线处有点细皱,像一块浸泡到岁月中依然美好的皮肤。他忽然感慨,似问似答:“我该恨他们,是不是?”

“没人知道你什么感觉,也没人能替你做决定。”

“以前还没有觉得遗憾。我这些年走过来,也不是为了他。但是见完那一面,好像又有点儿感激。薇薇,还记得以前我是什么样么?”

盛凌薇没开口说,但她确实记得。他打游戏的时候,她在旁边低头写作业,偶尔因为过于吵闹而瞪他一眼,多半会得到响亮的亲吻作为补偿。他们似乎一生都可以仰仗着优越的家世,无需忧心思考梦想和未来。

那是少年人窄窄的一方天空,装不下别的什么挂虑。

可是人会成长会改变,总有一天她将站在高处,意识到年少的心动已经不值一提。

盛凌薇开口:“这么说,你确实不后悔。”

“说不清楚。以前觉得是命,后来才发现……”

人不敢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所以将一切统称为命运。

浪费多年时光,才总算看得清。

“你说的对,叶恩弥。你要是没走,我们也不会一直在一起。”

“我会看到越来越多更优秀的人。”

叶恩弥表情凝住了,似乎沉浸在那个他离开的清晨。蝴蝶振翅般的伊始,人生随即发生偏移。

多么残忍的现实,如今的荣耀和名望,似乎是离别之后所得的报偿。

放弃爱,才获得一切。

又或者说,他须得获得一切,才有资格站在心上人身边。

天色泛旧,暮光初升。盛凌薇从酒柜里取了一支名庄红酒,还在四下翻找醒酒器,沉重的玻璃瓶已被叶恩弥从她手中抽走。他重新坐回客厅的地毯上,背靠着沙发垫,拔开软木塞,仰头就灌。

盛凌薇并不爱酒,柜里多是拍卖会上的顺手收藏。年份老,价格多半不菲,他这个喝法称得上暴殄天物。但她什么也没说,干脆和他并肩坐着,共享这一支沉睡了数十年的老酒。

饱满厚重的酒体未经氧气浸润,未醒就流进喉咙,香气强劲又脆弱,偶有积年的沉淀,果味熟烂到顶,如同腐坏的汁液。

是以吻也带着醺然的酒意。

是她勾过他的脖颈,可又是谁把嘴唇凑上去,总之齿舌相依,再难说清。

叶恩弥深深吻她,眼睛在动情,手也不规矩,摸她柔韧的脖颈和耳背。这两处皮肉是与别处不同的,有筋脉和软骨撑着,触手软脆薄弱。

唇齿肢体相互纠缠之间,指关节被人套上了什么东西,盛凌薇低头,看到一枚戒指。

不像沈恩知送她的那一枚,并非轻简低调的款式。叶恩弥挑选的是颗粉钻,四面围一圈赘饰,设计和用料极尽繁复。他从来都认为,她理应配上世间最华美雍贵的东西。

盛凌薇想到他在上海的那间房子,装满豪车和游艇的钥匙,珍奇珠宝,古董字画。

唯独没见这枚戒指。

原来他一直放在绒盒里面,随身携带。

圈口是他凭记忆定制的,戴在她手上有点宽大。叶恩弥显然也察觉到,他喃喃地说:

“薇薇,怎么这么瘦了……”

她咕哝着回答了什么,眼皮实在太沉了,与他就这样依偎着昏在一起。不知过去多久,又双颊酡红地醒过来。

窗外已经入夜,形成北京阴冷干燥的初冬。身上却暖烘烘的,跟叶恩弥合盖着一条毛毯。

盛凌薇脑袋里尖锐疼痛,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去卧室拿了毯子。身侧叶恩弥还在沉睡,呼吸均匀平顺,眼睫是茸茸的窄扇面。

她用手指有一搭没一搭地摸着,细细的痒传到心里。知觉一点点从宿醉中复苏,忽然意识到卧室传来窸窣动静。

盛凌薇撑起身体往那边走,从半开的房门伸了半截目光进去,发现沈恩知在收拾行李。

他卸任之后没再穿那种一丝不苟的正装,色彩倒是一如既往的深沉。他好像偏爱蓝色和黑色,站在顶光之下,也显得肃静而冷淡。

沈恩知感觉到有人来,没抬头,开口问,醒了?

盛凌薇点了下头。

他再不说更多,只说冰箱里的乌龙茶可以醒酒。

盛凌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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