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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少小说网 > 《黑猫灵异事务所》卷三 十二月记事 > 编号29:GameOver(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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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9:GameOver(二)

 

「这就是你收集的全部资料了?」

「能够确定嫌疑人吗?」

「就是樊海了。虽然他有不在场证明,不过从收集到的情况证据来说,就是他无疑了。现在的问题是目前无法找到樊海的去向。」

「好,这边我们会想办法跟进的,员警这边就交给你了。」

「好,你们安心调查就是,如果这边有消息了,我会通知你们的。」

林书函点了点头,对着王光明一行人做出了承诺。

正事谈完了,接下来到了道别的时候。

林书函正是如此想的,直接想要离开。

王光明叫住了他。

「等等,林书函。」

「嗯?」

林书函顿住了脚步,侧过了脸来。

「你最近怎麽了,怎麽老是联系不上你?你没事吧?」

「我没事。你们不用担心。」

他不肯多言,简单直接地拒绝了王光明的追究,甚至没有再给王光明机会询问,便转身离去了。

王光明在车内看着林书函离去的身影yu言又止,终究还是没能多说什麽。

叹了一口气,王光明还是吩咐叶小七道。

「走吧。」

车辆从停车位内驶出离去。

……

「能和我们具t说说怎麽回事吗,吴nv士。关於那天晚上你看见的事情。」

「哎,真是造孽啊。那天赵茜倩找到我说,她想要和樊海离婚的意向,找我商量,我吓了一跳。这种事情都是劝和不劝分的嘛。我当然只有劝她不要那麽轻而易举地就和樊海离婚啊。樊海那孩子据我们观察,都觉得不错。年轻有为,而且为人处世都挺好的。说真的,赵茜倩她能找到樊海这样的老公真是高攀了。」

「而且,赵茜倩她想要和樊海离婚的理由也不是多麽严重的问题,就是夫妻吵架而已。这世界上哪里有不吵架的夫妻?那樊海又没有动手打她,事情不是没有到不可挽回的地步嘛。完全是可以化解的。我就劝她和樊海好好谈一谈,带着樊海去看看心理医生啊,去放松一下之类的。我真的、我真的是出自好心呀,我真的没想到、没想到那个樊海会杀了赵茜倩那孩子。我真的……」

「吴nv士,你冷静一点,冷静一点。我们并不是来怪罪你的。您对於赵茜倩的建议也绝对算不上错。只是谁也没有想到事情的发展会变成这样而已。您完全不用自责,这并不是您的责任。」

「呼……我、我知道了。」

「好,事情的起因我们知道了。吴nv士能和我们说说那天晚上你见到的事情吗?是什麽让你选择联系我们呢?」

「那天、那天我劝着赵茜倩回去了。赵茜倩也被我说服了,我自觉的自己做的也不错。可是,我不是也怕有个万一吗?我想着这两口子谈着谈着别吵起来,如果打起来的话,我也能及时过去劝个架。他们是九号别墅,我们是十一号别墅,就是两对门。所以,那天晚上我一直都在客厅里,一直很注意对面的情况,就怕有个万一,我也能及时阻止。」

「您一晚上就一直盯着对面看?」

「也不算一晚上吧,时不时看一眼。而且也不算专门。我先生一般回来的都b较晚,我以此也养成了晚睡的习惯。都躲在客厅里看电视啊,或者看书,听音乐之类的。所以,只是随便帮忙盯着点吧。」

「那天晚上很晚了,我先生十点多才回家。我服侍他收拾完,已经快十二点了,我来到客厅就准备关电视,也准备休息了。就是那个时候,我下意识地,往对面看了一眼。然後,就看见了让我吃惊的一幕。」

「是樊海,他打开窗台门出现在他家三楼的yan台上,接着,他就从三楼yan台上一跃而下!你们明白吗?是跳楼!跳楼!直接从三楼跳下来,他从三楼跳下来,就好像从一张凳子上跳下来似得,没有任何不妥,行云流水地跳下,没有受伤,也没有摔倒。然後,他又接着窜了起来。如同一道黑影一般接着窜上自家围墙,翻墙就消失在我的视线中了!」

「我当时就察觉到了不对,立刻报了警。员警赶过来,果然在他们家里发现了赵茜倩的屍t。我……我真的没想到会变成这样……」

吴敏霞说完,又止不住有些自责。

王光明没有理会,扭过头去看向对面,对面的事发现场,那栋三层别墅。

那栋别墅与他们所在的别墅户型一致,高度上自然不会相差太多,也就是说,对方至少从差不多七米高的地方跳了下来,并且毫发无损?甚至没有丝毫滞待地接着逃窜?

「你做得到这种程度吗?」

王光明如此问道。

叶小七很认真的想了想。

摇了摇头。

不用想那麽久啦,正常人都不可能做到啦!

「吴nv士你确定那是樊海吗?会不会有先入为主的观念?而且,当时天又是晚上。」

「不会,绝对不会!你们晚上没有来过不知道,我们这个社区的晚上照明还是很好的,而且,樊海当时是从自家客厅出到yan台外面来的,他家客厅也是开着灯的,当时他穿着什麽衣服我都一清二楚。再说,距离也不算远,我们两家之间直线距离算起来,二十米都没有,我又没有老眼昏花,怎麽可能看错。」

王光明当然也觉得那就是樊海没错了,只是为了保险起见多嘴了一句,既然委托人如此确信,就无虞有他了。

「从吴nv士你的描述来说,当时樊海的举动确实有些匪夷所思。但是,也不是太过於惊世骇俗的地步。为何吴nv士想起找我们这种人呢?」

「你们没亲眼所见……所以,不明白,当时有多夸张。那种……那种事情根本就不是正常人能够做到的。就好像拍电影似得。而且,这之後还有一件更让我想不通的事情。」

「当时,当时我不是已经报警了吗,我当时就已经和员警说了,说了樊海当时逃窜的事情。员警当时当然也很重视这件事情,当即就派人前去搜捕了。ga0到很晚,我记得快两点的时候,员警说找到樊海了。就在他的公司。」

「这里就是说不通的地方啊。当时我看见樊海的时候是在接近淩晨零点的时候。後来,员警找到樊海进入自己公司的视频记录,十二点半!淩晨十二点半!樊海的公司在福运路!从这里驱车赶过去至少要一个小时。可是这怎麽可能呢?我明明、我明明在十二点钟的时候看见他的呀,他就在这里。他怎麽可能在十二点半的时候赶到那边?」

王光明点了点头,关於这件事他是知道的。在车上的时候他已经翻阅过了员警的资料手册。关於这一点,员警的资料上也有疑问。

包括委托人吴敏霞的证词在内,有数条指向樊海便是犯人的证据。

可是,问题有一点。就是吴敏霞提出的这个事情。

赵茜倩的si亡时间是十一点半至十二点半之间。

樊海在接近十二点的时候,被吴敏霞目击到,然後,淩晨十二点二十一分监控视频拍摄到樊海进入自家公司。

哪怕算作吴敏霞是看错了,樊海也不可能在这里杀完人之後,有去到公司的时间。

福运路王光明是知道的,从这里赶过去紧赶慢赶都要是一个小时二十分钟左右,这还要算理想状态,路上要不堵车、不遇上什麽红灯才行。就算是坐地铁,也要一个小时十分钟时间。

不论什麽移动手段,都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到。

这就是问题所在了。

嗯,以正常的角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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